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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56/2008
  • 公佈日期
    2008-04-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5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財政局 / 修改 /
  • 摘要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5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二十八項的行文。
  • 頁數
    第3080-3081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第5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二十八)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