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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57/2007
  • 公佈日期
    2007-06-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代替 / 統計暨普查局 / 2007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鄺碧芳)
  • 頁數
    第4315-431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其獲轉授之權限範圍內所作之行為,予以追認。
    廢止公布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二組的第60/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二組第57/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改第一款第(十七)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