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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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5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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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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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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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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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安裝;設施 / 代理辦事處 / 商業銀行 / 銀行 / 銀行業務 / 金融體系法律制度 / 上海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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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批准大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開設一所代理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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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9-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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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5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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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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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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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