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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60/2001
  • 公佈日期
    2001-10-0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代替 / 統計暨普查局 / 公共開支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莫苑梨)
  • 頁數
    第547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作出之行為,予以追認。
    本批示被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第4315頁內的第5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