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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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6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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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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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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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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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臨時定期委任 / 領導;理事會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報酬 / 負擔 / 2016 / 2017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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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會理事及副理事長。(莫苑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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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4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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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起產生效力,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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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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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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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