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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61/2016
  • 公佈日期
    2016-04-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5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臨時定期委任 / 領導;理事會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報酬 / 負擔 / 2016 / 2017 / 2018 /
  • 摘要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會理事及副理事長。(莫苑梨)
  • 頁數
    第742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起產生效力,為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