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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75/2017
  • 公佈日期
    2017-09-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廢止 / 安裝;設施 / 代理辦事處 / 商業銀行 / 銀行業務 / 金融體系法律制度 / 上海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摘要
    廢止給予大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開設一所代理辦事處的許可。
  • 頁數
    第122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
    廢止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第5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給予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