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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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7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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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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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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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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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廢止 / 安裝;設施 / 代理辦事處 / 商業銀行 / 銀行業務 / 金融體系法律制度 / 上海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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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廢止給予大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開設一所代理辦事處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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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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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
廢止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第5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給予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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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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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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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