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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79/2003
公佈日期
2003-12-17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不生效
敘述詞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
/
組成
/
2004
/
摘要
委任機動車輛稅估價委員會的成員。
頁數
第6995-6996頁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相關法規
第5/2002號法律,通過《機動車輛稅規章》——廢止八月十九日第20/96/M號法律、八月二十四日第7/98/M號法律及四月十九日第1/99/M號法律。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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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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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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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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