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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7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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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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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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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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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規章;條例 /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 組織架構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對外貿易 / 對外貿易活動 / 商務;貿易;交易 / 中小企業 / 人員編制 / 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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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內增加第九-A條及第十三-A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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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43-21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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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1/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中增加第九條-A及第十三條-A。
修改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1/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中第二十三條所指之人員編制,有關附件屬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修改《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內部規章》第十三-A條及第二十三條所指的人員編制。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0/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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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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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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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