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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8/SEF/2000
- 公佈日期2000-02-1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7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代表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合同 /
- 摘要許可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行政委員會訂立提供勞務合同,以便設立、管理及維持一輔幣流通處理中心,該合同期限為五年,並可續期。
- 頁數第500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布之日起開始生效。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