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90/2017
-
公佈日期2017-12-13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兼任 / 電子數據交換 / 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 / 報酬 / 2017 /
-
摘要以兼任制度委任一名人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林浩然)
-
頁數第20977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第14/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已更改-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