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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DESSEF) 92/2024
- 公佈日期2025-01-0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 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5-01-07 - 2027-01-06)
- 敘述詞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理事會 / 行政會;執行委員會 / 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 / 消費者委員會 / 組成 / 2025 / 2026 / 2027 /
- 摘要續任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理事會成員(黃淑禧)及執行委員會主席(歐永棠),以及委任該中心理事會成員(吳華威;胡元佳;范嘉茵;鄧永恆;吳慧紅)及執行委員會成員(李居明;葉毅)。
- 頁數第22-23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起產生效力。
第228/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刊登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內。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