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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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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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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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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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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保安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權限的轉授 / 警察總局 / 海關 / 治安警察局 / 司法警察局 / 消防局 / 懲教管理局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 金融情報辦公室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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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別於若干保安司司長批示的第一款內增加項及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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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615-26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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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在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特刊第183/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內增加第二十七項。
在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特刊第184/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內增加第二十二項。
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二組第136/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二項內增加第(6)分項。
在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二組第189/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內增加第二十七項。在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二組第190/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二項內增加第(6)分項。
在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二組第193/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內增加第二十九項。
在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二組第191/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二項內增加第(6)分項。
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二組第108/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一項內增加第(7)分項
在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二組第194/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內增加第二十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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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183/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警察總局總局長。
- 第184/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海關關長。
- 第189/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
- 第190/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消防局局長。
- 第191/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
- 第193/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懲教管理局局長。
- 第194/201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
- 第108/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校長。
- 第136/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治安警察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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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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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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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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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