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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126/2001
  • 公佈日期
    2001-12-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保安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代替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保安司司長 /
  • 摘要
    修改三月一日第30/200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一項第三分 項及第一款第三項第五分項。
  • 頁數
    第7062頁
  • 註記
    由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代局長簽訂的、屬上述第一款第三項第五分項規定獲授權限範圍內的所有合同均獲追認。
    修改二零零零年五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二第30/200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一項第三分項及第一款第三項第五分項。
    本批示被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第9/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