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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138/2016
  • 公佈日期
    2016-08-1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保安司司長批示 / 撤銷;取消 / 應用;使用 / 錄像監視系統 / 預防犯罪 / 刑事不法行為 / 治安;保安;安全 / 交通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治安警察局 /
  • 摘要
    批准取消使用原先安裝於交通廳大樓的一支錄像監視系統鏡頭(編號B08)。
  • 頁數
    第17719頁
  • 註記
    本批示於公布翌日生效。
    取消使用原先按照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保安司司長第117/2016號批示第一款第一項、安裝於交通廳大樓的一支錄像監視系統鏡頭(編號B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