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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142/2021
- 公佈日期2021-12-0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保安司司長批示 / 人員編制 / 人員 / 治安警察局 / 司法警察局 / 消防局 / 海關 / 警察總局 /
- 摘要核准經第20/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組織與運作》第二十條第三款所指的附設人員。
- 頁數第4461-4462頁
- 註記本批示於公佈翌日生效。
廢止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123/202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核准經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20/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的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組織與運作》第二十條第三款所指載於本批示附件的附設人員,而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 已更改-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