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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142/2021
  • 公佈日期
    2021-12-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保安司司長批示 / 人員編制 / 人員 / 治安警察局 / 司法警察局 / 消防局 / 海關 / 警察總局 /
  • 摘要
    核准經第20/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組織與運作》第二十條第三款所指的附設人員。
  • 頁數
    第4461-4462頁
  • 註記
    本批示於公佈翌日生效。
    廢止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123/202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核准經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20/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的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組織與運作》第二十條第三款所指載於本批示附件的附設人員,而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