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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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1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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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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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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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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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保安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治安警察局 / 治安警察局局長;治安警察廳廳長 / 假期;年假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武器;槍械 / 公共開支 / 在本地區逗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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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治安警察局局長。(馬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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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17-21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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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副刊第152/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刊登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二組第2535頁第24/201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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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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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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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