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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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15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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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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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II 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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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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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保安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權限的轉授 / 海關關長 / 海關 / 假期;年假 / 缺勤 / 津貼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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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海關關長。(徐禮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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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7-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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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二組第120/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特刊)第二組第276/201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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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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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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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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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