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uês
LegisMac記錄
查看文本
類別及編號
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154/2009
公佈日期
2009-12-23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S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保安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權限授予
/
消防局局長;消防隊長
/
消防局
/
摘要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消防局局長。(馬耀榮)
頁數
第15466(54-55)頁
註記
廢止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第1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