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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188/2019
  • 公佈日期
    2020-01-0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保安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治安警察局局長;治安警察廳廳長 / 治安警察局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在本地區逗留 / 2019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治安警察局局長。(吳錦華)
  • 頁數
    第14-1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二組第136/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