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26/2000
  • 公佈日期
    2000-05-0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保安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消防局局長;消防隊長 / 消防局 / 假期;年假 / 缺勤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消防局局長。﹝馬耀榮﹞
  • 頁數
    第1759頁
  • 註記
    由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至本批示生效期間,消防局局長所作之行為均獲追認。
    本批示被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第1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