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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30/2015
  • 公佈日期
    2015-02-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6 I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保安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警察總局 / 警察總局局長 / 假期;年假 / 缺勤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
  • 頁數
    第2285-228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特刊第275/201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