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34/2016
-
公佈日期2016-02-2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保安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消防局局長;消防隊長 / 消防局 / 假期;年假 / 缺勤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
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消防局代局長。(梁毓森)
-
頁數第4081-4082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