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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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3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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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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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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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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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保安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權限的轉授 / 海關關長 / 行政委員會 / 海關 / 行政任用合同 / 假期;年假 / 缺勤 / 津貼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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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海關關長(黃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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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422-44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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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九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副刊第31/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二款的規定及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二組第218/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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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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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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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