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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42/2011
公佈日期
2011-05-04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保安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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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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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的轉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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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關長
/
政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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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
取得
/
保險
/
運載工具;車輛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為海關車輛購買民事責任保險合同的簽署人。
頁數
第4792-4793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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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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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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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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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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