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67/2001
- 公佈日期2001-09-2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保安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治安警察局局長;治安警察廳廳長 / 代替 / 治安警察局 / 保安司司長 /
- 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治安警察局代局長 。(李小平)
- 頁數第5365-5367頁
- 註記由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至本批示生效期間,治安警察局代局長所作之行為均獲追認。
廢止二零零零年五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二組公佈的第27/200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第10/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