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101/2015
- 公佈日期2015-10-07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土地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批給;特許 / 土地委員會 / 批給合同;特許 / 溢價金(批給合同)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建築 / 大廈 / 住宅;房屋 / 商業;貿易 /
- 摘要將四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澳門半島,其上建有灰爐石級40號及44號樓宇的地塊的完全所有權及利用權以有償和無償方式讓與國家。
- 頁數第20056-20065頁
- 註記本批示即時生效。
土地工務運輸局第2308.02 號案卷及土地委員會第30/2015號案卷。
租賃的有效期為25(貳拾伍)年,由作為本批給憑證的批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