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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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1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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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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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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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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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權限的轉授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 假期;年假 / 缺勤 / 公共開支 / 招待費;交際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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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運輸基建辦公室主任(何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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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224-22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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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刊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廿八期第二組第72/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二零一五年七月廿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廿九期第二組第78/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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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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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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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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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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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