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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16/2004
  • 公佈日期
    2004-03-1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土地 / 長期租借 / 批給;特許 / 土地委員會 / 批給合同;特許 / 建築 / 住宅大廈 / 停泊;停車場 / 商業;貿易 /
  • 摘要
    批准將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漁翁街的土地的批給所衍生的權利有償轉讓。
  • 頁數
    第1576-1579頁
  • 註記
    信藝置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本批示即時生效。
    載於附件編號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第585.3號案卷及土地委員會第33/2003號案卷之合同作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南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由中國銀行代表;信藝置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批准有償轉讓由第36/SATOP/93號批示賦予效力並經第72/SATOP/96號批示修改的土地批給合同所衍生的權利。
    刊登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二組第3056頁的更正書(第15/2004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根據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二組第13/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批給合同第二條之規定。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二組第9/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批宣告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漁翁街15及17號的土地的批給修改失效(第13/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二組第6/201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批給合同第二條及第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