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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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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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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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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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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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權限的轉授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 假期;年假 / 缺勤 / 公共開支 / 招待費;交際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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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許志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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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80-188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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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本批示被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第7/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第一款(二)、(三)、(四)及(二十四)項。
本批示被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二組第14/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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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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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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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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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