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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28/2004
  • 公佈日期
    2004-04-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4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放棄;遺棄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批給;特許 / 批給合同;特許 / 土地 / 大廈 / 法務公庫 /
  • 摘要
    接納法務公庫放棄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大馬路,以租賃制度無償批出的土地所衍生的權利,包括建築物的所有權,並將該幅無附帶責任或負擔的土地歸還給澳門特別行政區,以便納入其私產。
  • 頁數
    第1827-1829頁
  • 註記
    本批示即時生效。
    接納法務公庫放棄以租賃制度無償批出的土地所衍生的權利,包括該建築物的所有權。
    第一款所指的建築物將分配給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作司法設施之用。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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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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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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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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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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