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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4/2024
  • 公佈日期
    2024-02-2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土地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批給;特許 / 批給合同;特許 / 土地委員會 / 溢價金(批給合同)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建築 / 大廈 / 分層所有權 / 住宅;房屋 / 商業;貿易 / 社團;團體 / 慈善機構 / 鏡湖醫院 /
  • 摘要
    將兩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澳門半島,分別在其上建有大碼頭街14號樓宇及12號樓宇的地塊的完全所有權及利用權以有償方式讓與國家,並以租賃方式批出上述兩幅地塊,以便合併並組成一幅單一地段,以用作興建一幢屬分層所有權制度,樓高六層,作住宅及商業用途的樓宇。
  • 頁數
    第2050-2058頁
  • 註記
    本批示即時生效。
    土地工務局第2912.02號案卷及土地委員會第30/2023號案卷。
    租賃的有效期為25年,由作為本批給憑證的批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
    鏡湖醫院慈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