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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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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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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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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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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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土地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批給;特許 / 批給合同;特許 / 土地委員會 / 溢價金(批給合同)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建築 / 大廈 / 分層所有權 / 住宅;房屋 / 商業;貿易 / 社團;團體 / 慈善機構 / 鏡湖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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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兩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澳門半島,分別在其上建有大碼頭街14號樓宇及12號樓宇的地塊的完全所有權及利用權以有償方式讓與國家,並以租賃方式批出上述兩幅地塊,以便合併並組成一幅單一地段,以用作興建一幢屬分層所有權制度,樓高六層,作住宅及商業用途的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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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50-20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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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即時生效。
土地工務局第2912.02號案卷及土地委員會第30/2023號案卷。
租賃的有效期為25年,由作為本批給憑證的批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
鏡湖醫院慈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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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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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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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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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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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