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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49/2002
  • 公佈日期
    2002-06-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6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失效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土地 / 批給;特許 / 免除;豁免 / 公開考試;公開競投 / 批給合同;特許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分租;轉租 / 填海;堆填 / 工業村;工業區 / 聯生工業村有限公司 / 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 / 路環島 /
  • 摘要
    宣告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的土地的批給合同失效,並以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制度將該土地用作興建和開設僅作工業用途、以及納入「聯生工業」內之單位。
  • 頁數
    第2936-2945頁
  • 註記
    本批示即時生效。
    聯生工業邨有限公司。
    載於附件編號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第8188.2號案卷及土地委員會第1/2002號案卷之合同作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租賃有效期為二十五年,由二零零零年十月七日起計。
    第二條第一款訂定的租賃期限可按適用法例每十年續期一次,至二零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止。
    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七日起,按受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二組第69/SATOP/95號批示規範的批給合同第三條款規定訂立的分租合同,維持有效。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二組第32/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及批准修改地段用途的請求。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二組第28/200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批給合同的第一條款。
    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二組的批示(批示摘錄第167/2003號)修改由聯生工業村有限公司與易發式有限公司訂立的D1b地段土地轉租承諾合同第三條款第一款,該地段現轉租予德國大藥廠(澳門)有限公司並核准由聯生工業村有限公司與龍宇工業有限公司訂立的G1地段土地轉租承諾合同。
    刊登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二組的批示(批示摘錄第192/2004號)修改由聯生工業村有限公司與康澤工商訂立的A1地段土地轉租合同第三條一款。
    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的批示(批示摘錄第25/2005號)修改由聯生工業村有限公司,現稱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與數碼寶股份有限公司訂立的D1c地段土地轉租合同第三條款第一款。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二組第10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方式批出的土地批給。
    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二組的批示(批示摘錄第180/2005號)修改由聯生工業村有限公司,現稱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與康澤工商訂立的A1地段土地轉租合同第三條一款。
    刊登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二組的批示(批示摘錄第47/2014號)修改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與美佳發展有限公司定名為F1A地段轉租合同之附加合同的第三條款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