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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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6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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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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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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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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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土地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批給;特許 / 土地委員會 / 批給合同;特許 / 合同 / 溢價金(批給合同)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建築 / 住宅大廈 / 商業;貿易 / 停泊;停車場 / 填海;堆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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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外港新填海區(NAPE)15地段(Al/i)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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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7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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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即時生效。
載於附件編號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第2327.1號案卷及土地委員會第48/2000號案卷之合同作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Macau - Obras de Aterro, Limitada.; Sociedade Fomento Predial Arnold, Limitada。
本合同標的之租賃有效期至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二條第一款訂定的租賃期可按適用法例連續續期至二零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修改一九九零年六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第38/SATOP/90號批示、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七期第76/SATOP/91號批示及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二組第98/SATOP/99號批示的一幅以租賃方式批出的名為15地段(A1/I)的土地的批給事宜。
批准有償轉讓由一九九零年六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第38/SATOP/90號批示賦予效力的批給合同所產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