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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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10/9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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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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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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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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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規章;條例 / 登記 / 航空器 / 職責 / 商業及汽車登記局 / 航空器登記 / 文件 / 手續費 / 訴訟;訴;股份;股票;行為;行動;活動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航海 / 航空交通 / 民航 / 空中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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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航空器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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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50-37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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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與航空器登記的性質及與本法規或有關規章的特別規定不抵觸的有關物業登記的所有法律規定,經作出必要配合後適用於航空器的登記。同時,《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的規定,也按同樣的方法適用於航空器的登記。
刊登於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444頁的更正書(第8/98 號),更正中文本不正確之處。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56/99/M號法令廢止《航空器登記規章》第六章的規定。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對本法令、附件一《航空器登記規章》及附件二《手續費表》作適應化處理。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對本法令及附件一《航空器登記規章》作修改表述。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確認《航空器登記規章》第三條及第四條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