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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112/91
  • 公佈日期
    1991-04-08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4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其他
  • 敘述詞
    印刷品;印件 / 認別證 / 身份證明文件 / 澳門 / 權限;管轄權 / 澳門身份證明司 /
  • 摘要
    將澳門地區身份認別資料系統統一,並援引向所有居民發出一強制性身份證明文件。
  • 頁數
    第1412頁
  • 註記
    本法令已刊登於一九九一年三月六日《共和國公報》第六十六期第一組A。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九期第133/92號法令修改第一條及第五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