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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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114/8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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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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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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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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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職責;授予 / 制服;校服 / 實物補助 / 治安警察廳 / 水警稽查隊 / 澳門政府監獄 / 社會復原所(中心) / 消防隊 / 警員(澳門保安部隊) / 澳門保安部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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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給予治安警察廳及水警稽查隊警員、政府監獄及社會復原所保安團體人員以及消防隊消防員獲取制服及皮鞋之實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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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2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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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令原文的中文本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內(第112/GM/99號批示)。
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五十七條、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款c項、第32/2004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三十條第一款及第7/2006號法律第十五條(廢止第一條),故整份法令已不生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