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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119/84/M
  • 公佈日期
    1984-11-2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8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權限;管轄權 / 行政自主;行政自治權 / 財政自治權 / 財政制度 / 預算 / 本地區總預算 / 最高限額度 / 公共開支 / 市政機構 / 市政廳 / 自治實體 / 民政 /
  • 摘要
    獨立機關財政制度。
  • 頁數
    第2406-2408頁
  • 註記
    在不妨礙第七條第五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法令優先於有相反規定的其他法例,尤其是優先於有關實體的組織法或者具特別性質的其他法例。
    本法令已被廢止,但適用於市政機構的內容不在此限;該等內容將保留直至一九八八年五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第42/88/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所指的特別法例生效為止。
    因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11/93/M號法律廢止了一九八八年五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第42/88/M號法令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故保留適用於市政機構的內容不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