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12/99/M
  • 公佈日期
    1999-03-22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制度 / 登記 / 人員 / 船舶 / 捕漁;釣魚;漁業 / 應用;使用 / 沿海區 / 職業 / 海軍 / 商船隊 / / 海上運輸 / 貨物運輸 / 規章;條例 / 船舶登記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身份證明文件 / 分類;評核;評分 / 員工;勞工 / 職業種類 / 職責 / 國際勞工組織 / 規範;規定;規條 / 協約 ;公約 / 課程 / 處分;制裁;處罰 / 廢止 / 澳門港務廳 /
  • 摘要
    設立海員登記制度。
  • 頁數
    第523頁
  • 註記
    本法規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但對漁船而言,本法規於公佈日起五年後生效。
    廢止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公佈的第45968號法令、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公佈的第45969號國令、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九期公佈的第513/71號法令、 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公佈的第224/72號法令、一九七二年九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公佈的第474/72號訓令、一九七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七期公佈的第84/73號訓令、一九七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七期公佈的第249/73號訓令、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公佈的第61/93/M號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