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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14/8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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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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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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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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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期限;期間 / 中止;停 / 貨幣流通 / 當地貨幣 / 貨幣;硬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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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多種金屬硬幣停止法定流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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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9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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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對於根據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第38607號國令所鑄造面值一毫、五毫、一元和五元的硬幣,訂定一個停止流通的法定期限;
上述國令曾被下列法規所修改:一九七二年一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11/72號國令、一九六七年三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一期第47579號國令、一九七一年一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一期第635/70號國令、一九七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第94/74號國令(該國令又被一九七五年三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期第72/75號國令修改)、一九七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131-E/76號法令、一九七七年十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42/77/M號法令及一九八零年十一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五期第39/80/M號法令。
由於該法令所規定的自生效之日起4個月後停止法定流通力的期間及更換相關金屬硬幣的期間已過,故該法令已不生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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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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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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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