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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15/8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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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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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6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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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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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規章;條例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職程與職務 / 人員編制 / 消防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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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澳門消防隊章程--撤銷七月七日第22/81/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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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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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令中文本刊登於一九八六年八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2248頁。
廢止一九八一年二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六期副刊第22/81/M號法令。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期第6/88/M號法令修改本法令的內容。
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67/90/M號法令修改有關職位數目。
根據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42/92/M號法令第一條及第五條之規定,分別修改第十一條的規定和廢止附件B所載的人員編制。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56/92/M號法令修改第八十條的規定。
本法令被一九九五年一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4/95/M號法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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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 第6/88/M號法令,修正七月十三日第70/85/M號法令第一條條文(消防隊隊長及副隊長之職級填補)。
- 第40/88/M號法令,修訂澳門保安部隊各單位人員團體職位數目。
- 第67/90/M號法令,修訂澳門保安部隊一九九一∕一九九三年度人員編制及職位數目--撤銷五月二十三日第40/88/M號法令。
- 第42/92/M號法令,修改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56/85/M號法令第十一條、消防隊規章第四十五條及治安警察廳之警務人員編制之規定。廢止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67/90/M號法令。
- 第56/92/M號法令,修訂二月八日第15/86/M號法令所通過之消防隊規章第八零條內容,並訂定五月二日為「澳門消防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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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