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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15/97/M
  • 公佈日期
    1997-05-05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法律制度 / 銀行業務 / 公司資本 / 應用;使用 / 貨幣;硬幣 / 速遞公司(SEV) / 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監察費 ; 稽查費 / 處分;制裁;處罰 /
  • 摘要
    核准現金速遞公司(SEV)之設立及業務制度。
  • 頁數
    第553頁
  • 註記
    現金速遞公司由本法規規範,而一九九三年七月五日公佈的第32/93/M號法令所核准之《金融體系法律制度》內之有關監管及監察費(第四條至第十四條),許可、登記及股東(第二十二條及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五條),管理(第四十七條至第五十二條),章程之修改(第一百一十四條)以及違法行為(第四編)等方面之規定經作出適當配合後,補充適用於現金速遞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13/2023號法律修改本法令第二十二條。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13/2023號法律修改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