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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16/78/M
  • 公佈日期
    1978-05-27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1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人員任用 / 臨時散位 / 編制內散位 / 人員編制 / 散位人員 / 組織架構 / 郵電司 /
  • 摘要
    規定郵電廳委任、合約團體之空缺在未依照十月四日第492/73號訓令第二○三條所指之轉入該職位前,係以署任或一般過渡性填補方式作出,而散工團體之填補方式係以散工方式聘用。
  • 頁數
    第627 頁
  • 註記
    本法令已被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副刊第27-A/79/M號法令默示廢止。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