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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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17/7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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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7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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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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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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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工作規定 / 規定 / 會計員;會計師 / 核數師 ; 審計師 / 職業 / 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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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管制會計師及核數師活動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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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6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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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令中文本刊登於一九七八年六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三期第669-700頁。
透過一九九三年五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九期第19/93/M號法令,訂定本法規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所指的適用懲罰的訴訟制度。
一九九三年五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九期第27/GM/93號批示核准會計師及核數師註冊委員會規章。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二組第52/SAEF/93號批示,按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委任會計師及核數師註冊委員會委員,自批示日期起計任期一年。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二組第58/SAEF/94號批示核准會計師及核數師註冊委員會的新組成。
本法令已被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