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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17/85/M
  • 公佈日期
    1985-03-02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9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取消;消滅;撤銷 / 安全委員會;安全理事會 / 撲滅毒品協調委員會 / 衛生保健委員會 / 學校衛生委員會 / 體育保健總會 / 修改 / 衛生司總規章;衛生服務總規章 /
  • 摘要
    撤銷治安委員會及反毒協調委員會--各項撤銷。
  • 頁數
    第489頁
  • 註記
    撤銷治安委員會(CS)、反毒協調委員會(CCCD)、衛生保健委員會(CSH)、學校衛生委員會(CSE)、體育保健總會(CMD)及工務暨運輸委員會(COPT)。
    廢止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副刊第705/75號法令第四條 b 項及第六條、一九七七年二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七期副刊第22/77/M號訓令所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之一般組織及任務》第五條 b 項及第七十五條至第七十九條、一九八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47/80/M號法令(但不妨礙該法令第十條及第十一條之生效)。
    廢止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四副刊第44/79/M號法令所核准的《衛生司總章程》第五十九條至第六十七條、一九八一年四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四期第12/81/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體育醫療服務章程》第五條、一九八一年四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四期第13/81/M號法令所核准的《學校衛生服務章程》第五條之規定。
    修改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四副刊第44/79/M號法令所核准的《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條之規定。
    廢止一九七七年七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一期第26/77/M號法令。
    一九八六年二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7/86/M號法令廢止第二條之條文。
    第7/86/M號法令第九十五條第二款b項(廢止第四條),而本法令內關於撤銷委員會、評議會的事宜已完成(廢止第一條、第三條及第五條),且第二條所定的事宜亦隨著第7/86/M號法令核准衛生司組織法後而失效,故本法令已不生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