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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18/91/M
  • 公佈日期
    1991-02-25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8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權限;管轄權 / 社會房屋 / 建築 / 出售;銷售 / 住宅;房屋 / 發展合同 / 合同 / 澳門房屋司 /
  • 摘要
    核准將居屋發展合約所得之單位以特別方式賣給居住於非正式房屋的家庭事宜。
  • 頁數
    第778頁
  • 註記
    本法令中文本刊登於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第1221頁。
    透過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第91/GM/91號批示, 澳門房屋司獲准將房屋出售予家團。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62/91/M號法令修改第一條的規定。
    透過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第15/GM/92/M號批示, 澳門房屋司獲准將房屋出售予家團。
    本法令被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4/99/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