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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19/87/M
  • 公佈日期
    1987-04-1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5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市區物業稅收規章 / 都市房屋稅 ; 物業稅 / 規章;條例 / 稅捐與稅項 /
  • 摘要
    修改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核准之房屋稅章程--若干撤銷。
  • 頁數
    第868頁
  • 註記
    本法令原文的中文本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259/GM/99號批示)。
    修改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副刊第19/78/M號法律核准的《市區房屋稅章程》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五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八十一條、第八十四條、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條及第一百二十一條之規定。也廢止該《章程》第十二條、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七十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五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並增設第一百三十三-B條之條文。
    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第13/88/M號法律修改《市區房屋稅章程》第六十七條。
    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1/2011號法律修改《市區房屋稅規章》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並廢止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四款和第二十六條第三款。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1/2018號法律修改《市區房屋稅規章》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