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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19/98/M
  • 公佈日期
    1998-05-1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修改 / 仲裁 / 民事訴訟法典 / 勞動訴訟費用法典 / 訴訟費用法典 / 法律制度 /
  • 摘要
    修改六月十一日第29/96/M號法令﹝核准仲裁制度﹞第十九條第四款。
  • 頁數
    第508-509頁
  • 註記
    修改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9/96/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
    本法令被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第一組第19/2019號法律所廢止。
    (第19/2019號法律自公佈後滿一百八十日起生效。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不適用於第八十二條,該條文自本法律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