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20/89/M
- 公佈日期1989-03-20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2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法令 / 登記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倉庫 / 工業設施 / 商業;貿易 / 燃料:石油 / 燃料設施登記憑證 / 職責 / 工務運輸司 / 市政廳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經濟司 / 燃料產品設施檢查委員會 / 工作小組 /
- 摘要規定燃料產品設施必須申請許可及進行登記。
- 頁數第1312-1313頁
- 註記本法令原文的中文本刊登於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一組內。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五期公佈的第95/85/M號法令,經作出必要配合後適用於所有本法規未有規定的情況。
廢止與本法規規定相抵觸之一切法例。
本法令已被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適應化及整合處理。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確認第六條及第八條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重新公佈第20/89/M號法令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