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20/93/M
- 公佈日期1993-05-10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9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合同 / 散位 / 輔助人員 / 現代化 / 司法體系 / 登記與公證 / 負擔 / 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 /
- 摘要訂定在司法、登記暨立契總庫工作之散位人員及為司法、登記及立契制度範圍服務之人員負擔由該總庫負責。
- 頁數第2323頁
- 註記本法令被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0/2003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