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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20/95/M
  • 公佈日期
    1995-05-08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組織 / 教育機構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文;漢語 / 組織架構 / 權限;管轄權 / 教育暨青年司 /
  • 摘要
    訂定以中文為教學語言之官立學前教育場所及官立小學教育場所之組織--廢止六月二十五日第22/77/M號及六月十九日第26/82/M號法令。
  • 頁數
    第623-624頁
  • 註記
    本法規自一九九五/九六學年開課之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七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副刊公佈的第22/77/M號法令及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公佈的第26/82/M號法令。默示廢止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三副刊公佈的第41/78/M號法令、一九七九年五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八期公佈的第11/79/M號法令、一九七九年九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公佈的第25/79/M號法令及一九八一年九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公佈的第34/81/M號法令。
    本法令被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29/2022號行政法規所廢止。